宪法宣誓制度是保障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举措,也是公职人员对人民和国家的庄严承诺。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宪法宣誓的场所规范和仪式细节作了具体规定。本文将根据该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详细阐述我国宪法宣誓制度的执行要求。
一、宣誓场所
- 一般原则:
- 根据《决定》的规定,宪法宣誓应当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在其他国家机关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也应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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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誓的场所应当庄重、严肃,以体现宪法的神圣性和国家权力的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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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 宣誓场所应当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摆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设置供宣誓人使用的主席台或宣誓席。
- 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时,应当奏唱国歌。
二、宣誓仪式
- 参加人员:
- 宪法宣誓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组织,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以及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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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场合,如政府系统、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的宣誓仪式,则分别由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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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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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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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程序:
- 宣誓仪式开始前,主持人应当宣布会场纪律并要求与会者起立,奏唱国歌。
- 宣誓人在有关负责人的主持下,右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左手举拳,诵读誓词。
- 宣誓完毕后,宣誓人应签署姓名,以示忠诚和担当。
三、案例分析
例如,在某市新任市长就职仪式上,全体出席人员在市委礼堂集合,礼堂布置得庄重肃穆,国旗高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摆放在宣誓台上。市长站在宣誓台前,右手抚按宪法,左手举拳,神情庄重地诵读誓词。现场气氛严肃而热烈,彰显了对宪法的尊重和对人民的郑重承诺。
四、总结
宪法宣誓制度的落实不仅是对公职人员的严格要求,更是对整个社会法治意识的提升。通过明确的场所规范和细致的仪式细节,宪法宣誓增强了公职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有助于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氛围。随着这一制度的不断深入人心,必将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基础。